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发展促进会会员公约》的通知

2018-01-25

各专家会员、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会员行为,推动我省绿色低碳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绿色发展促进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会组织制定了《四川省绿色发展促进会会员公约》。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绿色发展促进会会员公约  

四川省绿色发展促进会

2018125

四川省绿色发展促进会会员公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四川省绿色发展促进会章程》,本会全体会员特制定本公约,以资共同遵守、相互监督、携手践行。

一、政治立场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主动承担党建责任。

二、遵纪守法

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参与公共事务;坚决抵制任何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绿色发展

“双碳”目标为引领,持续推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积极采用先进绿色技术、工艺和装备,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争做行业绿色发展标杆。

四、行业自律

自觉执行本会制定的各项自律规范和技术标准;恪守商业道德,反对恶性竞争、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主动配合行业监管,如实披露环境与社会责任信息,接受社会与媒体监督。

五、公益责任

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环境教育、绿色公益等项目,每年至少组织或参与一次公益志愿活动;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办公,带动员工、家庭和社区共同践行低碳生活方式。

六、会员互助

牢固树立“会员至上”理念,共享技术、资金、人才、市场信息;对困难会员及时伸出援手,对违规会员及时提醒纠正,共同营造“诚信、包容、互助、共赢”的发展氛围。

七、监督与奖惩

本会秘书处每年对本公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公示;对模范履行公约的会员,优先推荐参评政府及行业表彰;对违反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警示、通报、暂停会员权利直至除名处理。

八、附则

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本会章程调整,从其规定并及时修订。

让我们携手并肩,在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下,做美丽四川建设的忠实践行者,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