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本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其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促进会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审查财务预算,每月提交运行财务分析报告,以及半年和年终财务总结报告。同时,配备兼职出纳人员,负责日常经费开支规范管理。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