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四川省绿色发展促进会

人民法院提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取得三方面成效
发布时间:2021/09/24 文章来源:今日头条 分享:

2021年9月23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陈文俊在主持发布会时介绍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介绍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是:最高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女士,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姜伟先生,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贺小荣先生,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先生。

  贺小荣在回答封面新闻记者关于人民法院下一步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将有哪些举措及是否会制定相应司法解释等问题时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取得以下三方面成效:

  一是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近年,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系列公益诉讼案,三清山巨蟒峰损毁公益诉讼案等重大典型案件,出台了《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四部司法解释,探索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彰显了司法守护美丽中国的责任担当。

  二是构建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设立专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1993个,构建了长江经济带各省市、黄河流域九省区司法协作机制。实行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跨区划案件集中管辖,实现了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和系统保护。

  三是提升中国环境法治国际影响力。举办了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达成了《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昆明宣言》的国际共识,倡导运用法治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建立了中国环境司法裁判板块,向世界展示中国环境司法的生动实践。

  贺小荣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的生态环境司法将从以下三个方面重点发力:

  一是坚持最严密法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的司法治理,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尽快出台环境侵权禁止令等司法解释。

  二是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出台司法保障政策,支持清洁能源产业、环保服务业等绿色新兴产业发展。依法审理节能减排案件,支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化机制的探索。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三是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多元共治。加强与公安、检察、行政机关协同联动,形成环境治理合力,推动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倡导环境保护全民行动,提升环境司法的便捷性、高效性和透明度,推进环境法治更加健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