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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绿色发展促进会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当前林业碳汇开发的难点和对策建议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25 文章来源:林业碳汇交易 分享:

林业1


陈敬辉委员:

  
《关于当前林业碳汇开发的难点和对策建议》(20221112号)由我局会同省发改委、省金融监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省山地资源和森林资源丰富,发展林业碳汇优势和潜力巨大,对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由省发改委牵头研究起草《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送审稿)》,提出“开展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增强林业固碳能力”“健全林业碳汇开发机制”等任务举措。

同时,将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保障方案之一。《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把巩固提升林业生态碳汇作为主要工作之一,支持探索建立碳汇补偿机制,完善林业碳汇交易机制。

2022年,我局印发《关于做好林业碳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出从森林经营、植树造林、试点示范、全民参与、防灾减灾、资金保障、科技支撑等7个方面巩固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林业碳中和试点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全省选择20个县(区、市)、国有林场开展试点建设,探索总结高固碳的森林经营模式,研究筛选高固碳的造林树种,持续推广会议碳中和,储备一批林业碳汇项目。

稳步推进林业碳汇交易,至2022年6月,我省累计完成福建林业碳汇(FFCER)交易量378万吨、交易额5605万元,成交量和成交额双居全国前列。

一、支持地方试点探索。省发改委印发《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完善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保护补偿机制、价值保障机制和价值实现推进机制等六大机制。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探索林业碳票等原创性差异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通过探索“林业碳汇+”,由点到面,着力让林业碳汇多重效用拓展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的方方面面。

三明、南平顺昌等地探索发展林业碳票、“一元碳汇”等,计量方法简单、开发成本低、适用范围广,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山区农村碳汇林作为开发对象,促进林农和村集体增收,让农村地区共享发展红利。

2021年三明林业碳票首发以来,三明市不断创新林业碳票交易模式,从生态司法、低碳生活等各个方面协同发力,共同推动碳票多场景应用,如三明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被告人认购碳汇修复生态环境案件8件,共有16名被告人通过按照碳汇交易指导价格自愿认购林业碳汇2700余吨,推动受损生态资源及时有效恢复;2021年在福建举办的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通过购买沙县官庄国有林场三明林业碳票418吨进行抵消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实现碳中和。

二、加强方法学研究。近年来,我局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

一是开展林业碳汇专项调查。2013—2014年,组织开展了全省林业碳汇专项调查,按照森林类型、起源和龄组选取430个满足模型建立要求的森林样地,开展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层、枯落物、枯死木生物量和土壤有机碳调查,构建了我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2015年和2018年,组织开展了LULUCF(土地利用、土地利用与林业)专项调查,摸清了我省碳家底。

二是支持推动方法学创新。2015年以来,福建在全国创新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工作,但此类项目因无方法学而不能计算碳汇量。2016年,组织专家开发了“森林停止商业性采伐”碳汇项目方法学,并结合永安市赎买工作做了方法学论证,目前已报请省碳交办(生态环境厅)备案,待方法学备案发布后,此类项目就能上市交易,填补国内空白。

2022年,我局组织编发《福建碳中和林项目监测技术方案》,将自然生长的增量计入碳汇,为场外碳交易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提供理论依据。

三、推广会议碳中和。

2021年,省林业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提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组织的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可通过营造碳中和林、购买林业碳汇等方式,抵消活动、会议产生的碳排放,实现碳中和。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愿参与。

2021年在福建召开的世界遗产大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国资产管理武夷峰会等大型会议活动,通过购买林业碳汇、营造碳中和林等方式,分别抵消所产生的碳排放300吨、1097吨、65吨。

2022年6月18日,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举办20周年,海创会金融服务馆通过兴业银行以捐赠约166吨福建林业碳汇的方式,抵消展会产生的碳排放,实现各项展会活动碳中和,达到零碳活动目标,逐步形成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

四、推动碳金融发展。

2021年以来,我省加快碳金融发展步伐。

一是积极开发碳资产抵押质押融资、碳金融结构性存款、碳债券、碳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兴业银行发行全国首单权益出资型“碳中和”债券,三明发放全国首笔林票质押和林业碳票质押贷款,南平顺昌县国有林场与兴业银行南平分行签订林业碳汇质押贷款和远期约定回购协议,林场获得兴业银行2000万元贷款,成为全国首单“碳汇质押+远期碳回购”的碳汇融资项目。

二是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碳资产类保险、再保险业务,支持龙岩市探索开展“林业碳汇指数保险”创新试点工作,推动全国首单林业碳汇指数保险在新罗区试点落地,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为新罗区林业产业提供2000万元碳汇损失风险保障,将火灾、冻灾等灾害造成的森林固碳量损失指数化,以固碳量损失为补偿依据,有效创新森林固碳能力修复机制。人保财险南平分公司全国首创商业性林业碳汇价格保险产品“碳汇保”,落地全国首单商业性林业碳汇价格保险保单。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双碳”工作要求,推动我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切实发挥我省生态资源优势,鼓励地方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大胆改、深入试,不断拓宽林业碳汇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的渠道。

加强林业碳汇项目管理,指导三明、南平等地进一步完善林业碳票、“一元碳汇”等机制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完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指导高校等开展土壤固碳研究。持续推进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建设,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碳汇金融创新,促进林业碳汇金融创新发展,推动绿色金融增量拓面。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林业局
                           2022年7月6日